(一)宣传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,宣传和执行党中央、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,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。
(二)加强职能部门党委的政治、思想、组织、作风、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,具体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工作,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(三)抓好职能部门思想政治工作。结合职能部门工作实际,抓好党员、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,及时了解和反映职能部门人员的思想状况和动态。
(四)按照校党委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,抓好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。
(五)负责职能部门党员的发展工作,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、培养和考察。抓好党员教育、管理和服务。采取措施对职能部门的党员进行系统教育,提高党员素质,增强党性修养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。
(六)负责职能部门的作风建设。密切联系群众,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、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,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。改进工作作风,端正服务态度,提高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。关心职能部门干部和职工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。
(七)加强职能部门干部队伍建设,履行职能部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,落实职能部门科级干部选、育、管、用要求。
(八)加强对机关工会、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,支持他们依照章程独立开展工作。
(九)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